此篇文章讲述了中共建政后,毛周两大派系的第一次重大较量的一个片段。毛在周访苏之际,免去了周的国内职务。周反击,逼死了毛选定的替代者高岗。周复位,毛恼羞成怒,直接拿下了周的挚交下属潘汉年和胡风。
潘汉年案件事发突然,落在1955年4月这个时间点或许有偶然因素,而已经持续了数年之久的胡风问题,也在这个时间点陡然发生了本质性的突变。当两起事件一起发生时,是巧合还是另有原因?
六十年前的春天,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,天子脚下的北京先后发生了两件令人疑窦丛生的重大案件:一个是长期从事情报工作的潘汉年被秘密逮捕,另一个是著名诗人、文艺理论家胡风被以反革命集团罪逮捕,而逮捕他们的命令竟然都是直接来自党和国家的主席毛泽东。
1956年4月25日,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做《论十大关系》的报告,谈到“顶级反革命份子”时说:“甚么样的人不杀呢?胡风、潘汉年、饶漱石这样的人不杀,连被俘的战犯宣统皇帝、康泽这样的人也不杀。不杀他们,不是没有可杀之罪,而是杀了不利。”胡风、潘汉年这样两个远离权力中心的人物到底犯有什么“可杀之罪”,居然有幸排列在“反党集团”头目饶漱石之前?
潘汉年的核心罪行据说是因为他隐瞒当年私自会见汪精卫一事,可这只是一件已经过去十多年的陈年旧事,当时毛泽东对此事并非毫不知情,而这个历史事件对现时的政局更不会产生任何影响。即便需要惩罚潘汉年,也应当淡化处理,尽量减少影响,将其弃之不用、软禁起来也就够了。如此大张旗鼓地处理这件事,尤其显得反常。而胡风的被捕也非常奇怪,五十年代国人知道胡风,恰恰是通过那首歌颂毛泽东的长诗《时间开始了》。在诗中,作者将他心中的毛泽东几乎比作了踏破洪荒、开创宇宙的上帝,崇拜敬仰之情溢于言表。固然毛泽东对意识形态极端敏感,对胡风的文艺理论不满,有意用延安文艺精神统一思想,但是,身为最高领袖也大可不必亲自操刀,尤其不必给其一个反革命的桂冠。潘汉年被逮捕,事先毫无征兆,连为潘汉年传书的陈毅也倍感惊讶,而胡风被捕更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,两位钦犯的所谓罪证几乎都是在他们身陷囹圄之后才发现的,那不过是为领袖决策背书而已。胡风事件的重要当事人舒芜事后也多次讲到:“真没想到会搞得那么厉害!周扬他们也没想到”。
尽管潘汉年和胡风罪名相异、缘由不同,冤案平反后有关部门给出他们落难的原因却基本相同:“主要是当时(毛泽东)对阶级斗争形势的错误估计”(罗青长),“当时,毛泽东在思想上存在着对国内阶级斗争形势,对敌情,估计过于严重的‘左’的情绪。”。
让我们先回到那个时代,据此来把握当时的政治脉搏。1953年3月5日斯大林死亡,不仅引发了毛泽东继承其衣钵的雄心,也带来了调整内部权力格局的契机,由此开始了中国政治的多事之秋。就在周恩来率团在莫斯科参加斯大林葬礼的时侯,3月10日中共中央作出决定,撤销以周恩来为书记的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,对中央政府的领导工作重新作了分工,周恩来除名义上负总责外,具体工作只分管外交。负责确定国家计划工作的高岗大有后来居上的趋势,俨然和刘少奇、周恩来成鼎足之势。然而,阴错阳差,却由此导致了中共建政后的第一次党内重大冲突,以高、饶落马暂告结束,这便是历史上的高饶事件。高岗自杀后,毛泽东深感惋惜和懊悔。高饶事件于1955年3月落幕后不久,同年的4月初到5月中旬这一个多月时间内,就接连发生了潘汉年案和胡风案。
潘汉年案件事发突然,落在1955年4月这个时间点或许有偶然因素,而已经持续了数年之久的胡风问题,也在这个时间点陡然发生了本质性的突变,恐怕就不是偶然事件了。除了敏感的时间点巧合之外,两个案子的无厘头也极为相似。潘汉年作为一个为中共事业成功起到过重大作用的情报首脑,突然变成内奸,其突兀之处令人生疑;而胡风案,在逆境中的“一批明火执仗的革命党”居然在革命成功后成了反革命,即便是罗瑞卿、胡乔木等人也不会相信。但是,天底下没有无缘无故的事情,在这两个案件看似不合逻辑的外表下,其中一定有它隐而不显的逻辑存在。
在潘汉年和胡风的问题上,周恩来和毛泽东是明显不一致的。周恩来和潘汉年、胡风两位钦犯恰巧都有着极深的渊源,胡风自1937年至1949年前后,就一直在周恩来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左翼文学活动,深得周恩来的赞许。用某些人的话说,胡风也算得上是周恩来的“身边人”。而胡风对周恩来的知遇之恩也极为感戴,以至于在书信中把仅仅年长他四岁的周恩来尊称为“父周”。后来,胡风在给中央的上书(30万言书)中,还极力表白了他和周恩来的关系,以示他对中共的忠诚。做为政治家的周恩来,当然是从政治的角度和胡风交往的,可能不像胡风那样看重双方的私谊。但是,胡风和周恩来关系密切在高层和文化人当中应该是众所周知的事情。潘汉年和周恩来的关系就更加不一般,早在1931年潘汉年就在周恩来的直接领导下从事秘密工作,并在顾顺章叛变后,和陈云、康生一起共同掌管特科,成为中共情报工作的首脑之一、上海滩上的神秘“小开”。到达江西苏区后,潘汉年又在周恩来的领导下,先后参与和十九路军、粤军的谈判,由此成为红军的“外交部长”,后来又协同周恩来参与第二次国共合作的谈判。正如周恩来在潘汉年被捕后对情报系统官员所言:“我同潘汉年交往的历史最长,关系最深,我都不紧张,你们紧张什么?”周恩来内心在想什么,他人无法断定,但是,在中共高层中周恩来和潘汉年交往的历史最长,关系最深却是确凿无疑的。
潘汉年从地方大员变为国家敌人只用了一天时间,其中的演变过程过于隐秘和突然,相关档案至今还处于秘密状态。通过潘汉年平反后公布资料可知,周恩来显然是对此案有怀疑的。潘汉年被捕后,根据周恩来的指示,李克农责成专人审查了解放前潘汉年的全部档案材料,于1955年4月29日,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写了正式报告,提出了有力的反证材料:
一、中央屡有打入敌伪组织,利用汉奸、叛徒、特务进行情报工作的指示;
二、潘汉年利用李士群、胡均鹤等的情况都有正式报告;
三、潘汉年为中央提供了大量决策性的情报;
四、潘汉年所参与、了解的组织机密,一直未被泄露,直到上海解放;
五、潘汉年所属的重要关系,当时还在起着绝密的现实作用,这是毛泽东、周恩来同志所知道的。
这五大反证对潘汉年没有起到任何作用,尽管其中的每一条都足以推翻这个明显有悖常识的、所谓“内奸”的荒唐定性。而这些也足以质疑对潘汉年的处理,从一开始便像是醉翁之意不在酒。
由持续多年的胡风案件的演变更可以看出毛泽东和周恩来的不同。胡风案件最初是由胡风和周扬等人的冲突引发的,他们之间的矛盾源自三十年代的“左联”时期,其中既有文艺理论上的因素,也有人事上的因素,胡风和周扬等人可谓同志加宿敌。自中共建政之初,周扬等人就一直在部署和开展对胡风等人的整肃,当时主管文化工作的周恩来对此也有过批示,但基本上是以局外人的身份来对待胡风和周扬之间的争论。周恩来清楚周扬与胡风在历史上结怨很深,由周扬等人主导这次批判并不恰当。不过,周恩来基本上默认了周扬等人的所做所为。
毛泽东对这场批判也早就掌握,在胡风上书中央《30万言书》之后,1954年12月10日《人民日报》发表了周扬的文章“我们必须战斗”,对胡风提出的建议和批评进行了反驳,该文就经过了毛泽东的修改。尽管文章言辞激烈,在定性上也仅仅把胡风从“同志”改为了“先生”,并没有否认“胡风先生”在文艺事业上的劳绩,其批判依然限于思想方面,或者说还是按照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的。
1955年5月13日《人民日报》发表了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,问题的定性陡然发生变化。《人民日报》发表的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和按语都经毛泽东亲自过手,其中的编者按和许多按语为毛泽东亲笔所写,其篇幅之长在毛泽东抗战后的文章中少见。在毛泽东亲笔将原稿中的胡风反党小集团改定为反革命集团的时候,胡风的命运实际上便已经决定了,这一天是1955年5月11日。
为了制造一个胡风两面派的形象,5月13日的《人民日报》同时也发表了胡风的“我的自我批判”一文,然而,却选用了未完善的中间稿,对胡风尤其不利。当天,周恩来接到胡风的电话,说《人民日报》发表的“我的自我批判”,是第二稿而不是定稿的第三稿,“这里面肯定有鬼!”惊恐不安的胡风请求周恩来出面过问此事。周恩来随即打电话给周扬和《人民日报》负责人邓拓,核实清楚后,指示《人民日报》既然搞错了,要发篇检讨。奇怪的是,作为政务院总理直接下属的文化部长周扬却绕过总理,直接去请示毛泽东主席如何处置。毛泽东告诉周扬:甚么二稿三稿,胡风都成反革命了,……胡风是要逮捕的。
从毛泽东5月11日批示到5月13日人民日报公开发表,周恩来对胡风即将被逮捕的“机密”似乎不知情。否则,他下那个要《人民日报》检讨的指示有什么必要呢?不过,历来以机敏著称的周恩来,对胡风问题彻底逆转一无所知似乎也不太可能。退一步讲,即便周恩来过去不知情,那么在给周扬打电话的时候,他也应该询问一下人民日报为何如此定性。周恩来在胡风已经被宣布为敌人的情况下,还要求人民日报澄清事实公开做检查,实在非同寻常。后来,在“胡风分子”二号人物阿垄的问题上,周恩来再次提出反证——此人是中共地下情报人员,而不是反共分子。当然,周恩来的话对阿垄没有起到任何作用,他还是庾死狱中。
众所周知,毛泽东一贯重视思想宣传、重视意识形态的作用,建政后不久,毛泽东就先后亲自发动了对电影《武训传》的批判、对《红楼梦研究》的批判,以及对胡适思想的批判,但基本上限定在思想斗争的范围内,没有对具体当事人做政治处理,更没有当作罪犯看待。此后,还有过梁漱溟当众让毛泽东难堪的事情,而这个一向否认阶级斗争、货真价实的反革命,也不过仅仅遭到一顿痛骂而已,依然享受着很高的待遇。毛泽东为什么偏偏苛求胡风这样一个把他当作上帝一般尊崇的书生?想想看,日理万机的毛泽东为了这几个不足挂齿的书生耗费了多少心血,针对胡风问题写下的各类文章,仅收入《中共建政以来毛泽东文稿》的就有23篇之多。
潘汉年除了掌握许多核心机密外,更熟知中共秘密通讯的规律和方法,如果他是内奸,对中共的破坏作用可想而知。仅仅凭这一点,把潘汉年说成是内奸就无法想象。同样,对于胡风的反革命集团的定性,在事实和逻辑上更是有太多违背常识的地方。两个案件罪证之薄弱与罪名之大甚不相符,明显有小题大作、借题发挥之嫌。
1962年9月24日,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召开,毛泽东出人意料地提出“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”的号召,中国的政治形势从此日趋严峻,直至最终文革爆发。然而,七年前被捕的潘汉年却在1963年1月经最高法院开庭正式判刑、仅仅一个月后,就被假释出狱,与妻子在农场团圆。同样七年前被捕的胡风,于1965年11月经北京市高院宣判、一个月后,也被假释出狱,全家团聚过了一个过年。其实,如果胡风积极和法院配合,也应该在1963年假释出狱。
潘汉年案件和胡风案件看似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案件,然而,仔细对比,却可以发现他们有着许多的巧合与相似之处。首先,这两个案件都是毛泽东亲自操刀的钦案,两人被捕时间相近,长期关押不做审判的经历相似,实质性处理的结果也相近。此外,潘汉年、胡风还恰巧都和周恩来关系密切,周恩来对两个案子也恰巧都表示了怀疑并提供了反证。